2025-05-21
IDOPRESS
2022年,北京的滕女士在一家健身房花2万多元购买了61节私教课。上了25节课后,她因脚扭伤休养,等到想继续约私教课时,被告知私教已离职。健身房热心称可以帮她转卡,直到今年年初,转卡的事仍没有着落,滕女士想退回剩余课时费却遭拒。
于是,滕女士将公司法定代表人诉至法院,起诉时才知道这家公司早就注销了。庭审中,被告以合同到期为由,拒绝退还剩余课时费。法官介绍,预付款不予退、限制消费者转让其预付款项的权利,属于典型的经营者设定的“霸王条款”。今年5月,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,被告王先生赔偿原告滕女士剩余课时费12240元及利息。